为确保供应链交通运输之安全而定义此规则,中华精测要求供应商在运输时应遵守其所在国与地区相关运输法规,共同建构安全运输管理体系。本运输相关规则之要求依中华民国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订定。
本规则包含1.运输前作业规定2. 运输中作业规定3.入厂区作业规定,所有中华精测之供应商皆需依循此作业规定。
1.运输前作业规定
1.2驾驶人员于出车前禁止饮用酒精性饮料,或其他影响行车安全之不当行为。
1.3运送车辆之检查应包含胎压/纹、燃料、备胎、方向灯、雨刷、冷却水、机油、风扇、皮带等,并採用四、五期柴油大货车载运货物。
1.4防疫期间入厂区需遵守我司安全卫生之规定,相关防疫规定供应商应配合并遵守,若无法配合者,将不得入厂。
2.运输中作业规定
2.1供应商应针对行车路线进行评估,选择顺序以较少转弯路段为优先,若运送过程中遇到弯处应符合道路速限,减速慢行,次要选择为缩短运送路程以减少运输时产生之废气造成环境上之污染。
2.2入厂后遇到紧急状况时请拨打TEL : (886) 3-469-1234 Ext. 1999
3.入厂区作业规定
3.1供应商送货人员请于临柜办理入厂换证作业,始可入厂
3.2承揽商施工人员请依本公司承揽商管理规范办理许可申请。
3.3车辆请依照厂区地面方向标志行驶,并遵守厂区限速15公里/小时。
3.4供应商或承揽商卸货请行驶至码头区域,车辆停驶后需放置轮档,请勿驶至其他非允许之区域停留或停靠,厂区行驶动线相关位置如下:

3.5卸/取货完成后请依厂区地面方向标志行驶离厂。
3.6车辆离厂前须依守卫指示暂停并经检查车厢或车后斗,确认无携带厂内相关物品始可离厂。
3.7若为取货运输业者,则需请本公司对应窗口提出物品携出申请作业。
